邓州市财政局征集本地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条件和方法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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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实施邓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方便采购人日常零星采购,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工作要求,现公开征集本地网上商城入驻电商,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对电商实行承诺入驻制,符合网上商城入驻条件的电商,承诺遵守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规则和规定,均可通过数据接口接入网上商城平台,按照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价格优惠、服务到位的原则进行网上交易。
 
本次征集入驻的电商以服务本地采购人为主,交易货物的范围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
 
入驻电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内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其它条件
 
1、拥有独立、成熟的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具有ICP备案号,非公司门户网站);
 
2、具有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
 
3、拥有实体卖场或仓储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含);
 
4、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供货和优质服务;
 
5、网上商城的商品为原厂原装,全新正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支持货到7天无条件退换货;
 
6、网上商城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自有电子商务平台价格;
 
7、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问题的,入驻电商须在服务承诺及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入驻电商须承担相关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8、入驻电商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注册及认证,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事项; 
 
9、本次电商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且入围后不得转征。
 
入驻审核
 
本次征集入驻不设比例。市财政局初步审核后,上报省财政厅最终审核批准,对于符合条件的电商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于无异议的入驻电商可免费获取网上商城数据对接文档,实现平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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