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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解读:一是建立应急响应流程,并且进行安全应急演练。这里的流程包括如何应对黑客攻击,一旦遭受攻击如何进行止损、修复,还应该包括对员工进行培训,在紧急情况下如何确保规范化操作,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是定期进行安全应急培训和演练,让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像进行了解消防演练一样,熟知安全事件爆发时应该如何操作。
三是加强对网络安全的追踪和关注,在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例如永恒之蓝爆发时,企业提前做好应急防范措施,提前进入应急状态,最大程度保护企业免受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