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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厂商商品上下架管理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厂商商品状态分为上架和下架。集中采购品目和鼓励品目的商品均由厂商上架。厂商不得随意下架商品。如厂商提出商品下架的,在发出下架请求后,系统向该商品下所有经销商发送下架通知,14日后自动下架。当商品被厂商下架后,该商品下所有经销商的报价失效且不可销售。
经销商收到厂商下架通知后,应尽快清理库存。厂商在录入商品后自动上架。监管部门定期对商品进行人工巡检。若商品存在不符合上架标准的内容,监管部门将对商品做下架处理。
商品上架必须符合商品上架标准和商品价格标准,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商品不得上架:
(一)网上商城内已有同款商品;
(二)商品型号与市场销售的商品不一致;
(三)销售针对政府采购的特供、专供商品;
(四)已停产或停售的型号或缺货的商品;
(五)商品信息中存在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信息,或带有贬损性特征的内容;
(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或网上商城管理要求禁止出售的商品;
(七)商品信息中含有“独家”、“最高级”、“第一”、“招商”等敏感词汇。
当发生以下情形时,监管部门将对商品进行强制下架:
(一)已确认不符合商品上架标准的;
(二)商品信息违规错误的;
(三)商品重复的;
(四)被相关监管部门披露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和安全风险的;
(五)已明确发布停产或停售信息的;
(六)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下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