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一次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第七条:“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申请材料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继续经营申请表
业务开展情况表
依法经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