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服务器托管安全责任协议书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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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服务器托管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第一条 项目与定义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网站空间或甲方自己提供的服务器置于乙方网络环境,从而为 Internet 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1-2 本协议中“双方”仅指本协议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 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 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1-2 甲方承诺不会利用服务器从事 Internet 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 欢迎的活动,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协议约定的信息内容提 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 URL、BANNER 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 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协议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上述活动和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 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利用服务器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 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通过散布 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等为其放置于服务器上的网站 进行宣传、介绍或者招揽业务。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及教唆犯 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 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 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2-1-3 如果甲方利用本协议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 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 题也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特别是甲方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 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 ICP 许可证;甲方网站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开办聊天室、 BBS、留言簿等栏目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甲方未及 时办理该等手续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甲方理解乙方须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通知中断、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2-1-4 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 


2-1-5 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 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特别地,如甲方利用服务器开办电子公告栏目,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指定专人负 责所发布信息的审核,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对于在电子公告栏目(论坛)、留言板等交互式应用系统当中出现的信息负责。 2-1-6 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 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 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7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 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 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的行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 担。 


2-1-8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 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 的责任。 


2-1-9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身份证的复印件,若甲方经营广告需向乙方提供广告经营 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应取得相关经营信息服务的许可证。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发布的正常运行。该等日常维护不 包括对服务器上数据的备份工作,数据备份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 2-2-2 为甲方提供放置信息服务器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防 静电设备等。 


2-2-4 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协议 


2-1-1、2-1-2、2-1-3、2-1-4、2-1-5、2-1-6、2-1-7、2-1-8、 2-1-9 或等条款而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2-2-5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 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协议期限 3-1 本协议自文尾指定日期生效。协议有效期与服务器托管有效期一致。 


3-2 本协议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四条 协议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4-1 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4-2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协议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 


4-3 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4-4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 本协议。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5-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 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 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6-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 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6-3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 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 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七条 权利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 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 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第八条 协议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8-1 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协议关于协议的解释、违约 责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责任限制、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8-2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 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8-3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 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 近原约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8-4 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且 应当将本协议各条款及有关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释。本协议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协 议的解释。 


8-5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 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 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8-6 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8-7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除非一方进行重 组、合并或者名称变更,但应通知另一方。 


8-8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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