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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承诺函
鹤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商承诺函
致:鹤壁市财政局
(单位名称) 就参与鹤壁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项目做出以下承诺:
1) 提供的商品均是我方商城自营商品;
2) 所提供的商品均为原厂原装、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三包”政策的全新正品货;
3) 入围后供货价格不高于自有网上商城价格;
4) 入围后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接口对接规范,进行商城数据对接,系统对接成功并通过测试后进行商品销售;
5) 无条件协助建立价格数据库;
6) 指定专人(业务及技术)负责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交易事项;
7) 支持采购单位使用公务卡、转账、银行支票三种支付方式;
8) 支持采购单位45天账期付款方式;
9) 对提供给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商品不存在缺货或无货可供的情况;
10)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供正规发票及按需提供合同;
11) 对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及时进行响应,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12) 当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投诉,我方承诺在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量或产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再作时,我方承担终极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13) 严格遵守河南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所制定的有关电商管理办法;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