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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开展202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电信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要求,河南通信管理局开展202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
一、年报义务
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配合我局的监督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信息报送
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3月31日,各企业登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http://ythzxfw.miit.gov.cn)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年报信息。年报咨询QQ群(若已加入河南增值电信业务或年报咨询QQ群,请勿重复加入):549123006;系统登录咨询电话:12381-3。
4月,对未按要求在3月31日前报告年报信息的企业,限4月底前补正。
(二)社会公示
5月,我局将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公示的年报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向社会公开。
(三)年报抽查
5—9月,我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工信厅政〔2018〕45号)要求,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技术检测等方式,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信用记录
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我局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在相关企业补充履行年报义务后,可从不良名单中移出。
三、有关要求
(一)自觉履行年报义务
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年报义务,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于3月底前及时予以报送。同时积极配合我局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行政处理和信用管理。
(二)做好年报组织保障
我局将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统筹做好年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引导,做好政策宣贯、咨询服务工作,全面、客观评估企业和行业的发展状况。我局将通过短信通知年报相关事宜。各企业应及时更新“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可以正常接收相关信息。
(三)严格经营资质管理
省各基础电信企业以及相关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对被列入不良名单的企业,在提供通信资源、接入服务或进行业务合作时,应将信用记录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