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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2021-2022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漯河市2021-2022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采购编号:
供方:
需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漯河市2021年-2022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招标文件(漯采公开采购2020-351、352、353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约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元 、
其他资金 元;付款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 元、采购单位自行支付 元。
二、采购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三、保修期: (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详细列明)。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交货地点 ;收货人:
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六、付款期限:
供方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漯河市2021年-2022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招标文件(漯采公开采购2020-351、352、353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采购单位(需方)、中标供应商(供方)各一联。
3、本合同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公章后有效。
4、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编号:
供方:
需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漯河市2021年-2022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招标文件(漯采公开采购2020-351、352、353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约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元 、
其他资金 元;付款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 元、采购单位自行支付 元。
二、采购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产品品目 | 品牌 |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
实际采购 单 价 |
数量 | 小计金额 |
合计 |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交货地点 ;收货人:
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六、付款期限:
供方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提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漯河市2021年-2022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单位招标文件(漯采公开采购2020-351、352、353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采购单位(需方)、中标供应商(供方)各一联。
3、本合同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公章后有效。
4、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