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1.申请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管理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自建网站食品销售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餐饮服务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餐饮服务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证明;
5、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仅自建网站需要提交);
6、三方平台备案信息登记表;
7、授权委托书;
8、其他相关专业性申请材料等。


更新时间:2026-03-27 11: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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